男人使用自己运营和办理校园收款渠道之机,收集了很多学生的个人信息,然后再出售给别人,下手购买后再连续倒卖,以此从中获利。近来,大庆高新区法院对一同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案子进行揭露宣判,对三名被告人进行了严峻刑事处分……
男人使用职务之便 倒卖学生信息
记者从大庆高新区法院了解到,被告人梁某曾在一技能公司任职,首要担任某后勤计算渠道的运营和办理工作。在2020年年底至2022年上半年,被告人梁某得知,其时有人乐意高价收买个人信息,而其手头正好有资源,于是就萌生了想经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来获利的歪脑筋。
在利益的唆使下,梁某便从后台提取了该渠道内含有学生名字、公民身份号码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学生个人信息。被告人梁某将上述数据进行挑选后,将含有学生名字、家长联系方式、在读校园等内容的学生个人信息,向被告人崔某等人进行出售,合计获利8.3万余元。
被告人崔某从梁某处购买学生个人信息后,随后又倒手,将部分学生个人信息出售给被告人姜某等人,共获利近3.8万元。
姜某从崔某等人处购买学生个人信息后,随后也倒手,将部分信息出售给别人(另案处理),共获利1.6万余元。后因别人告发而案发。案发后,三被告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三人均已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
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理后以为,被告人梁某不合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崔某、姜某不合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三人行为均已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建立,予以支撑。鉴于被告人梁某、崔某、姜某归案后照实供述罪过,系率直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分;被告人崔某、姜某违法情节较轻,且自动退缴违法所得,具有悔罪体现,故依法可适用缓刑。
据此,依据上述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损害程度,法院遂以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分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别离判处被告人崔某、姜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分金别离为人民币十万元、五万元;并依法追缴三被告人上述悉数违法所得。
法官说法:公民个人信息不行生意
公民的个人信息是指辨认特定自然人身份或是反映自然人活动状况的各种信息,包含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产业状况、行迹轨道等。上述信息成为了违法分子眼中的“生意经”,一些不法分子将其出售,从中牟利。而贩卖个人信息,其不只严重损害公民的信息安全,并且或许引发电信欺诈等其他违法,结果将无法想象。依据刑法规则,违背国家有关规则,向别人出售、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或许经过盗取等办法不合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将构成侵略公民个人信息罪。在此提示一些不法分子,要以案示警,公民个人信息并非产品,不合法获取、出售或许供给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即将承当相应刑事责任,并收缴不合法所得,到最后终将鸡飞蛋打,因小失大!
关于广大群众,此案也具有较强的警示效果,提示市民们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特别要注意网络个人信息的保管,养成杰出的上网习气,不随意点击来历不明的网络链接和广告,稳重供给个人的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重要信息,以此从源头上堵截欺诈等违法违法过为,不给不法分子待机而动;别的,当咱们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或许被走漏时,主张要稳重和认真地对待,并将相关状况上报给相关部分反应和投诉,损害自己权益的,还能够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好本身合法权益。
记者:栾德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