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备受重视的“女子2年被家暴16次”案宣判——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宣判被告人贺某阳成心伤害、优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对被告人贺某阳以成心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十个月,以优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议履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依法支撑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谢某梅诉讼请求合计人民币379819.26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贺某阳在与被害人谢某梅婚姻存续期间,屡次对谢某梅施行谩骂、殴伤等家庭暴力行为。2023年4月25日,贺某阳选用拳打脚踢的方法殴伤谢某梅,形成其腹、胸、腰等多处损害,经判定构成多处重伤、轻伤,伤残等级为七级至十级不等。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为,被告人贺某阳成心伤害谢某梅致其受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成心伤害罪。贺某阳长时间屡次优待妻子谢某梅,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优待罪。贺某阳一人犯数罪,应依法并罚。贺某阳所犯成心伤害罪具有自首情节,但归纳其违法性质、情节、结果及悔罪情绪,不足以从轻处分。一起,贺某阳依法应承当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民事补偿职责。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定。
网传谢某梅两年内遭到16次家暴是否事实?本案为什么没有定性为成心杀人罪?为什么不能判处死刑?就本案热点问题,武侯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回答释疑。
案子审判过程中,法庭依法保证了被告人、被害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力。被告人及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大众40余人旁听了宣判。
此前,12月25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贺某阳成心伤害、优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案。庭审最终,法庭宣告休庭,择期宣判。12月26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揭露开庭审理了谢某梅诉四川某商贸公司及第三人贺某阳民间假贷纠纷案。
记者 范芮菱
来历:四川在线